福建厦门:责令4家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食品     DATE: 2024-11-25 00:04:39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4月22日,福建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管局通报编号为202104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厦门销售责令思明区炎钦水产品店等4家食品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责令使用和召回不合格的家经4批次产品,其中有3批次是立即镉(以Cd计)超标的海水蟹。

经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测,停止厦门市思明区炎钦水产品店销售的和召回不合格冬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2月29日),思明区林卫来水产品摊销售的食品沙虎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2月28日),均是福建镉(以Cd计)项目不合格。厦门市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2月2日收到检测报告后,厦门销售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炎钦水产品店和林卫来水产品摊进行了执法检查,责令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家经使用和召回不合格批次产品。立即经查,停止上述2家经营者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和召回不合格分别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4kg和2.5kg,均已售毕,无库存。

经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厦门夏商民兴超市有限公司龙盛里店销售的蓝花蟹(购进日期为2021年3月17日),镉(以Cd计)项目不合格;厦门广物商贸有限公司龙山南路店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1年3月17日),腐霉利项目不合格。厦门市市场监管局于4月12日收到检测报告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厦门夏商民兴超市有限公司龙盛里店和厦门广物商贸有限公司龙山南路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和召回不合格批次产品。经查,上述2家经营者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分别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购进2.5kg和5kg,均已售毕,无库存。

经查,上述4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养殖环节原因,4家食品经营者均表示将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力度,严把进货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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